ycn一路走好

14日晚間接到一通學妹打來的電話,問我知不知道她們班上的ycn出事了,這是我第一次聽到ycn的事情。由於電話中敘述過於簡略,後來上學校BBS才了解ycn被告事件始末。

對她並沒有特別印象,但從學弟妹的敘述中可以發現她是位正義感強的人。會牽扯進官司是因為大家抽完宿舍準備找房子時,她在BBS貼文提醒找房子注意事項,文中提到她所聽過的租屋不愉快經驗,而吳姓房東認為涉嫌毀壞名譽提出告訴。雖然找不到ycn四月貼的文章,但是「吳老奸」這個詞我在校時就看過,目前house板精華區還存有資料,或許是引用失當造成她也被列為被告。

本來不想對這件事發表文章,不過看到吳姓房東(部落格今天凌晨文章、照片已全數刪除。)留言板中的回覆實在是忍不住,節錄部份於下:

吳姓房東留言1 bj301於2007/01/17 19:12回覆
他絕對不是因為我的原因而尋短見的,她另有壓力造成的

吳姓房東留言2 bj301於2007/01/17 22:11回覆
ycn她在天上當天使已能明察民間瑣事,更已知道我不是吳老奸
ycn也已知道我沒有欺壓學生,ycn真的知道說謊的是那個阿敏的學生
(刪除部份文章)
ycn會站在我這邊的,因為我說的真的都是實話

吳姓房東留言3 bj301於2007/01/17 22:40回覆
ycn雖然走了,但他絕對明白我的苦。我是被陷害的她知道。

(附上截圖為證實節錄文章的正確性)

想對他說請不要揣測已逝者的想法,何況ycn遺書中有提到:「就算我離開人世,我也決不跟吳老奸低頭。」

她是一個擇善固執的人,明知只要發表一篇道歉文章即可免於訴訟之苦也不願意做。現在是法治社會,以法律為標準而非道德,就算大家都知道她是好人也可能敗訴。法律保障懂法的人,從證據來取得法律上的正義,可惜她沒想通這點。

審判的結果 就是對與錯 是與非的答案
我輸了 就代表 他是對的 我是錯的 他是好房東 我是造謠者
而不是我能夠在這裡提醒關懷日後的學弟妹的
那以後的學弟妹們怎麼辦
還要再一大堆人跟我或之前學長姐有一樣的遭遇嗎

雖然還是覺得她太傻,但她的作為在社會上已激起漣漪,有不少人因此注意到學生校外租屋甚至教官問題,希望最後能有妥善處理結果。

今天是ycn公祭日,沒能到花蓮送她最後一程,望她一路走好。

相關連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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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月 18日, 2007 發表於 Photolog, 生活記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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